今年以来,卧龙区法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创新管理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推进阳光审判。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对外委托案件141件,办结135件,促进司法技术工作日益精细化、规范化。
一、规范立案审批手续。实行对外委托归口管理制度,凡在审判执行程序中需要进行法医鉴定、资产评估等司法鉴定的案件,一律由承办人填写司法鉴定移送表,并在庭长签字同意加盖本庭印章后,方可移送至技术鉴定中心统一审查,然后由鉴定中心从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中依法选择,确保了案件对外委托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规范案件流程管理。鉴定中心切实加强对外委托事项各个节点的管理,从受理开始就对案件的诉讼类型、承办法官、委托时间、鉴定机构、处理结果、送达情况等事项逐一登记在册。并实行流转签字制度,要求所有材料的移送、接收、回执等各个节点都由交接人签字,并附卷备查,力求各项记录准确完备,清晰可查,程序规范。
三、规范案件跟踪排查机制。为详细了解鉴定、评估案件具体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和解决鉴定中出现的问题,该院实行案件跟踪排查制度,对鉴定周期较长的案件及时查明原因,提示鉴定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力促干警增强执法责任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规范案件监督制度。充分保障鉴定当事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对当事人提出的鉴定异议,及时要求鉴定机构有关人员书面释明答疑或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召开听证会,确保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的公开公正、高效透明。
五、规范卷宗归档制度。鉴定中心的承办法官们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对卷宗材料进行整理自查,规范案卷装订,做到整齐划一。每月按时将审结案件报院案件评查办评查,对评查合格的卷宗,严格按照院档案室规定的归档时间整理归档,加强对案件的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