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转作风 助推法院新气象

卧龙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 “全国法院系统改进司法作风专项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3-09-09 15:56:08


    领导深入基层法庭调研次数增多了、机关指导基层法庭力度增大了、各种会议文电精简了、迎来送往大吃大喝现象减少了……这是卧龙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的通知》精神,把教育活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改进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的有力契机,采取四项措施狠抓司法作风改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该院带来的崭新气象。

    一、原原本本学规定。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全院干警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等文件规定,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到中央关于狠抓改进作风的决策部署和坚强决心,深刻认识司法作风建设在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改进司法作风的高度期待和迫切要求,自觉强化“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二、开诚布公听意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真诚接受各方面监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恳谈会、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引导大家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自评、互评和组织点评,深入查找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结合普法讲座、提供法律服务等时机,采取问卷调查、民主座谈、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共梳理司法作风问题的意见建议6类23条。在此基础上,6月专题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三、点滴做起抓落实。遵循边查边改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文明接待、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巡回办案等一系列司法便民服务,对来访群众做到“三个一”,即搬一把椅子、端一杯热茶、道一句问候;改变坐堂断案的单一模式,开展巡回办案减轻当事人诉累;深入开展“一村四警”活动,开展法律服务进军营、进乡村、进企业、进院校“四进入”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截止到8月底,开展巡回审判案件1131件,散发宣传资料近千份,培训企业经管人员上千人,帮助审查合同140余份,走访群众1200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近百条,为群众办好事236次,化解矛盾纠纷13起。

    四、立足长远建机制。研究制定了《卧龙区人民法院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十项具体措施》,改进学风会风文风,严禁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务车、违规公款吃喝等现象,坚决查纠少数干警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衙门作风,克服精神懈怠、办案拖沓、工作马虎等问题;制定《卧龙区人民法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细则》,从公务接待、办公消耗、差旅住宿等方面压缩行政开支,保持并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作风;制定《卧龙区人民法院司法绩效考核办法》,对每名干警的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使用、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不断激发干警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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