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与卧龙区法院联合调研劳动争议疑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3-07-18 15:28:19


   2013年7月17日上午,南阳市中级法院民五庭庭长李淑君一行四人到卧龙区法院,就劳动争议疑难案件的审理进行座谈、研讨。卧龙区法院院长乔国和、副院长赵清来及有关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庭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卧龙区法院副院长赵清来主持。赵清来副院长指出,近年来,劳动争议类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在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居高不下,且呈现出矛盾尖锐化、影响扩大化和诉讼集团化的趋势。《劳动合同法》和《调解仲裁法》施行以来,客观上对于当前的劳动关系、企业管理、经济发展乃至整个社会关系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这就要求我们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时,要尽快定纷止争,恰当地维护企业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市中院民五庭庭长李淑君就全市法院近年来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的现状,包括案件的审理情况、纠纷的特点和纠纷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对《劳动合同法》和《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此类案件在审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具体法律适用方面的新情况、新变化进行了分析和介绍,提出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则性思路、意见和建议。

   会上,市中院民五庭的同志与卧龙区法院业务庭负责人对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如各行政村的电工与供电公司之间,金融系统的代办员与金融机构之间,党政机构、事业单位与内部使用的清洁工之间,农民工与发包方、施工企业、包公头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害人是否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同工同酬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把握;劳动仲裁漏裁,法院可否直接予以处理等问题交流了各自的看法。

   最后,乔国和院长指出,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不仅涉及国家法律规定,而且涉及国家政策,是民事案件中较为复杂、疑难的案件。各业务庭务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遇到疑难问题要多学习、多请示、多汇报,审慎处理好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公平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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