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16 10:27:45


    为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坚持有漏必堵、有章必建的原则,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在实施过程中推出四项措施,进一步深化活动的开展。

    一是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对现有制度进行审查和清理。对不够严密和完善的制度,认真修订;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对于党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与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实践脱节、不适应法院事业和科学发展要求的制度,及时予以废止;对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和规定,重点放在创新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权力监督、廉政风险防控五项制度上。

二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针对近年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此次活动的开展,由院长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部门长、部门长与干警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结合队伍建设活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对上下班纪律、公警车使用、会风会纪、司法礼仪等实行全方位监督,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增强干警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四是结合监管机制的完善,强化外部监督。在加强队伍建设,保证队伍八小时工作时间不出问题的同时,还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进行延伸管理,减少外界对法官执行公务的影响和干扰。坚持定期不定期的走访人大、政协和有关乡镇、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坚持案件回访制,走访案件当事人,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廉政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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