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选任人民陪审员31名,现共有85名,其中具有硕士学位的5名,本科学历的56名。职业分布涵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离退休人员、城市普通居民、进城务工人员。截止到5月份,共参审(已办结)案件200件,其中刑事案件57件、民事案件138件、行政案件5件,占全院普通程序办结案件的72.5%。”这是在7月4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中传出的一组数字。
近年来,围绕为人民陪审员创造有位有为环境,卧龙区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原有陪审员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经反复调研,广泛征求人民陪审员及各业务庭建议,制定出台了内容完备、系统的陪审员参审工作管理办法,从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奖惩、陪审补助与经费等方面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个别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不高,少数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依然存在,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充分肯定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卧龙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张定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个别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要求本院相关部门围绕构建合理陪审工作管理、落实随机抽取陪审员、强化考核约束、加强业务培训、拓展陪审职能、表彰先进、加大宣传、完善经费保障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职能作用。随后,政治处主任王玉亭对涉及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作了贯彻说明,审管办主任王惠通报了2012年度卧龙区法院各业务庭使用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的情况,民一庭庭长王庆善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应如何正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了培训辅导。
85名人民陪审员以及卧龙区法院各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