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我的案子从立案到调解结案才用了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卧龙区法院的诉前调解真是太方便、太高效了”,5月14日上午来自南阳市区的王某感慨的说。
原来王某和前夫赵某去年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在离婚的时候约定男方在2013年3月支付给女方小孩抚养费4万元整,但是由于男方钱一直没有凑齐所以迟迟没有支付,而王某认为是赵某是在故意刁难一气之下来到卧龙区法院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立案一庭的法官发现此案有调解的可能,便通过电话联系到赵某,并让他来到卧龙区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经与双方交谈了解案情,得知情况后发现赵某是因暂时资金困难未能及时付款,并非恶意拖欠。于是,立案一庭的的法官运用多种调解方法耐心细致的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赵某当场支付给王某4万元元。至此,这起案件在立案后一个小时内即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此案是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在实行立案调解之后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为了更好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充分借助诉讼外的调处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开支,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据统计,2013年元月至今卧龙区法院立案一庭共诉前调解案件136件调解结案率96.3%,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