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开庭进校园增强学生法制意识

  发布时间:2013-04-29 08:49:41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知识,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 2013年4月27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到南阳市二十二中公开开庭审理少年抢劫案件。该校200多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制警示教育。

    被告人刘某犯案时不到16岁,初中肄业后辍学在家,父母平时对其关心不够。辍学在家的刘某平时没事可做,于是就去网吧消磨时光,后在网吧结识社会不良青年,先后4次结伙在社旗县城郊、南阳市内实施抢劫,共抢劫现金1100余元、摩托车一辆和手机三部。

    卧龙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受理该案后认为,近年来,在校青少年学生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大多是学生之间结伙或学生和社会上一些辍学少年结伙实施抢劫、盗窃的案件,这些案件是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个人因素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结果,开庭进校园,以案释法,可以让广大青少年学生更好地走进法律、认识法律、感受法律,增强自身的免疫力,从而减少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庭审中,合议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指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有的放矢的对被告人进行了不同视角的法庭教育,期望他正视自己、反省自己、改造自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刘某忏悔由于自己不好好学习,文化水平低,抵御能力差,加上法制观念淡薄、享乐思想严重导致其最终走向犯罪道路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别人带来了痛苦,更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当庭表示认罪服法,同时希望法庭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自己的劳动孝敬父母,回报社会。

    庭审后,学生们纷纷发言,第一次零距离、真切感受了庭审的全过程和法律的威严,这种生动直观的形式,增强了他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表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珍惜美好时光努力学习,奉献社会。二十二中校长也表示,法院将庭审活动搬到学校,对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是一次很大的帮助,这种活动形式新颖,现场感强,很容易被学生接受,希望法院能多举办一些类似的活动,帮助在校同学们消除法律盲点,增强遵法守法的行为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知识,远离不法思想的侵害,在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中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常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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