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五项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严惩

  发布时间:2013-04-09 11:08:17


为预防职务犯罪,严惩职务犯罪, 卧龙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与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影响面宽、牵涉面广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向党委及时报告,征得党委全力支持的同时,积极配合党委对党员干部队伍强化管理。二、坚持职务犯罪案件合力调研制度。针对一定时期内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职务犯罪规律,加强与纪委监察部门的调研交流,研讨预防措施,努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防火墙。三、坚持与检察院沟通协调制度。为了提高案件质效,提高法律公信力,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达到不遗漏犯罪、严惩犯罪;四、坚持区内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判决书向纪委报送制度。及时向区纪委报送职务犯罪案件判决文书,积极配合纪委监察机关对区干部队伍的警示教育、监督管理;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参加旁听制度。通过邀请上述人员参加旁听,加强执法监督,防止司法腐败,提高案件质效。

    2012年,卧龙法法院共审理检察机关移送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其中正科7人,副科2人,其他8人。经审理判处实刑8件9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判处缓刑5人;免于刑事处分3人。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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