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为了提高联络工作成效,卧龙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确保联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代表联络工作制度。制定《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明确办公室为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向代表汇报工作动态及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典型事迹,向代表报告交办案件的落实情况,接听和回复代表专线,汇总代表意见,建立短信平台,联络工作督查;实行结对联络,将联络任务分解到人,做到联络不留白。2012年共召开代表座谈会9次,办理人大交办案件13起。
二是邀请人大代表观摩案件庭审。选择代表关心、关注的
案件、与民生紧密联系的案件、在辖区有一定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观摩,提高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知情度,加强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力度,增进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理解和认同。2012年,卧龙区法院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102人次旁听庭审16次,采纳了观摩代表的3项处理意见。
三是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卧龙区法院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很多代表有专业见解的特点,邀请参与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促进案结事了。2012年,卧龙区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103件,调解成功98件。
四是开通代表关注案件“绿色通道”。对人大代表普遍关心关注的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 “四个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进入法律程序、优先审理和合议、优先执行,有力保证代表关注案件的圆满落实。2012年,卧龙区法院共审理上述案件736件,结案率100%,调撤率80 %,代表满意率100%。
五是建立“代表联络之家”。建立“代表联络之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人大代表监督支持法院工作搭建平台,创造环境,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院组织的乒乓球比赛、红歌比赛、书画比赛、联欢会等活动。2012年,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联谊活动6次,实现了联络工作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