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是法院工作第一要务,为了促进审判,卧龙区法院突出“实”字抓审判管理,审判质效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卧龙区法院审执结案件4912件,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9.8%,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围绕审判实际,创新审判管理制度。卧龙区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制订了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审限管理、均衡结案、发还改判案件跟踪监控及法律文书审核签发、法律文书加装封面等一系列规范性的管理制度,并且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量化监管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了以制度管案、管人的管理格局。
二、依托审判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审判流程的跟踪与监督。加强对局域网信息数据的督察监控,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中断四类案件实行审限预警、审限通报,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实行网上“审限审批确认” “扎口结案”“周报制度”,规定所有报结案件及需要扣除或者延长审限的案件均由院审管办统一审查确认,每周四为结案审批日,由各业务部门内勤将庭长签字的结案审批表及裁判文书报送审管办,确保均衡结案;每月下发《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情况通报》,实现对案件从立案、结案到归档全过程的跟踪监控和管理,保证审执工作高效运转。
三、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实行发回重审案件由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制度。上诉率高、发回重审案件数量高一直是卧龙区法院审判工作中的瓶颈,为了解决这一难题,2011年,卧龙区法院在民事审判领域探索由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发回重审案件审判长制度。今年,卧龙区法院总结经验得失,全面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审理发回重审案件制度。今年,发回重审的 59件案件,全部由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审理,目前,已全部审结,其中调解结案 23件,判决结案37件,全部服判息诉,为卧龙区法院留下了一批精品文书、精品案例,充分发挥了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建立审执工作质效月分析制度,科学评估审执工作实效。卧龙区法院审管办每月对各庭收结进度、结案率、调撤率、均衡结案度、当庭裁判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实际执行率等质效指标予以统计分析和通报,一方面方便各主管领导科学安排部署主管工作,另一方面使各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速增效,有力推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五、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行包案督办制度,实现年底零积案目标。今年,卧龙区法院共清理出长期未结案件27件,对该批案件,卧龙区法院根据业务对口原则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度, “定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同时,由审管办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通报,由于措施得力,截至目前,27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全部审结,实现了长期未结案件年底零积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