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高度重视督办工作,在督办工作中结合实际,建立“三个一”督办机制,确保了督办工作取得实效。1—11月,卧龙区法院督查办共进行督查 44次,出督查通报 30期,对案件进行督办 33件,报送督办报告33份,有力促进了队伍建设,提高了工作质效。
一、每月一个带班领导。卧龙区法院对督办工作实行院班子成员按月轮流带班制,由带班领导对带班期间院各部门的作风纪律、工作进度、司法礼仪、公警车使用、安保值班、制度落实、群众投诉等情况带领院督查办进行督查,规定每月督查不少于四次,时段上要辐射到八小时之外。
二、每月一次典型教育。要求院督查办对督查中发现的反面典型在每月一次的干警大会上予以点名批评,并由部门长以部门责任人身份进行检查,检查是否通过由全院干警举手表决,以此警示教育全院干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同时规定,被两次以上点名批评的,取消个人及部门年终评先资格。1—11月,先后有11名干警被点名批评,5名部门长写出了书面检查,起到了很大的震动和警示作用。
三、每月一次总结讲评。每月22日下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由带班领导对本月带班督查情况进行分析整理,书面总结讲评。要求必须将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讲透讲具体,尤其是问题,必须具体到部门和个人,并分析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整改要求,且作为下次督查的工作重点。确保督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个一”督查机制实行以来,成效显著,卧龙区法院各部门工作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落实力度不断加大,截至目前,受理的4912件案件,已审结4897件,结案率99.7%,其他工作也全面推进,立案、执行、调研、宣传等单项工作位居全市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