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卧龙区法院立足审判工作,以关注民生、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出发点,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拓宽司法服务领域,全方位为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送法下乡村、驻企业、入校园。大力推进“一村一法官”和“一村四警”工作机制,成立了十四个普法联系工作组,察民情、体民意、解民忧;送法到辖区企业,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堵塞漏洞,解决企业运营中的实际涉法问题,为企业良性运营提供司法保障;继续开展“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选派理论素养深、业务能力精、责任意识强的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为在校师生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制宣传,净化学习环境。
二、发挥基层民调组织作用。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制度,对当事人同意立案预登记且符合条件的案件,直接委托社会法庭、基层司法所或民调组织进行调解。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法律指导和技巧培训,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基层民调组织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上发挥更大作用。
三、强化巡回审判工作。设立农民工权益、妇女儿童权益、涉军、医疗纠纷等七个专业巡回审判法庭,把法庭开到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减轻当事人诉累。今年上半年民事案件巡回1108件,调撤689件,巡回审判率达48%,调撤率62%。行政案件巡回数24件,调撤15件,巡回审判率45%,调撤率63%。加大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实现了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就个案承办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司法建议文书样式,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深层次的意见和建议。并定期梳理已发出的司法建议,及时落实相关部门对建议的采纳情况,跟踪了解建议效果,力求将建议事项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好司法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