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卧龙区法院调研发回重审案件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2-07-19 10:47:21



座谈会现场


    7月18日下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刘琳、肖新政、别致一行三人到卧龙区法院调研“审委会委员担任发回案件审判长”制度。卧龙区法院副院长任传龙、鲁东升、部分审委会委员、审管办及研究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副院长任传龙首先汇报了“发回案件担任审判长制度”的制定背景、运行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随后,各位审委会委员纷纷积极发言,畅谈担任发回案件审判长的亲身体会,着重阐述该项制度的优势及不足之处。最后,中院研究室副主任刘琳做了总结发言,充分肯定了区法院的创新精神,指出该项制度有助于总结审判经验、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并对年轻法官起到传帮带作用,意义重大,成效明显。

责任编辑: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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