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司法能力和业务素养,推进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11月23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出台《卧龙区人民法院关于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鼓励全院干警特别是中青年法官,积极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法院将从时间、经费、待遇等方面积极为干警创造条件,受到了全体干警的一致称赞。
一是干警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遵循学以致用、适应法院发展需要的原则。报考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院政治处审核,由政治处提交院党组研究同意后报考。原则上全院每年安排5到6名在职干警半脱产(脱产)参加研究生学习。
二是干警报考的学校应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研究生招收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所和省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的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党校、行政学院。
三是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本院鼓励支持在职干警参加各类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教育。45岁以下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干警应参加在职学位学习,争取在近几年内取得硕士学位证书。45岁以上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干警要积极参加在职学习,原则上不要求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四是除50岁以上的干警,本院干警申请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新进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可申请报考攻读硕士学位。
五是在职干警考取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国家负担学费的,本院不再负担,学制届满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国家不负担学费的,学制届满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费报销100%;仅取得毕业证书的,学费报销70%;仅取得结业证书的,学费报销60%。在职干警考取半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学制届满时,取得学位证书的学费报销100%;仅取得结业证书的,学费报销60%。学习时间仅限于面授、考前十天、考试期间,并向院政治处提交学校通知单、校历作为证明。
据悉,经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未来十年内该院将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全院干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力争到2020年全院在职干警60%拥有研究生学历(学位),从而将人力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变为现实的人才优势,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