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总目标,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两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卧龙区法院扎实开展清理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批长期未结的案件得到及时清理。
在这次专项清理活动中,卧龙区法院共清理长期未结案件16件,其中较为典型的有原告贾某被告孙某买卖纠纷案件(2003)宛龙梅民初字第278号案件和原告邢某诉被告邢某析产纠纷案件(2004)宛龙梅民初字第301号案件以及某电梯厂诉安阳仁和公司合同纠纷案件(2009)宛龙靳民初字202号案件均已经清理,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卧龙区法院将以这次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通过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