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干警马俊顶被评为南阳市第二届“见义勇为” 道德模范

  发布时间:2011-09-22 08:49:28





    2011年9月20日,在南阳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上我院干警马俊顶再次被评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2010年2月3日晚8点40分,南阳市人大工作人员段新强和李德奇饭后外出散步,两人过马路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黑色小轿撞飞,之后肇事车辆逃逸,当时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马俊顶刚执行完案件路过此地,见状行不犹豫立即打开警灯警笛驾车追了过去。在市区追击肇事车辆40分钟行程40多公里,在马俊顶的不舍之下肇事人员在偏僻小道无奈弃车逃窜。之后根据车辆线索查找到了肇事司机。

事情发生后《河南法制报》、《大河报》、《东方今报》、《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阳电视台》、《南阳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对卧龙区法院干警马俊顶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了报道,其中《河南法制报》在2月24日在头版头条的位置刊登了马俊顶见义勇为的事迹。

   之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康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向马俊顶同志学习。3月22日,马俊顶被授予“南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当下正是深入开展 “转方式、正风气、提效能”活动的关键时期,全心全意维护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福祉,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这要求法官在的新的时期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全力维护法律尊严,也要做好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卫士,时刻维护社会正义,展现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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