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冒充法官,谎称是受害人儿子的同学,利用老年人的同情心理,编造谎言,骗取老人们的金首饰。5月26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峰、李军犯诈骗罪,各拘役五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10年12月17日至19日,被告人李峰和李军经预谋后商定,由李军驾车,李峰上前与被害人搭讪,谎称自己新生女儿脸上长胎记需要用金子擦洗,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骗得被害人的金首饰。两人用同样的方法三天内在叶县、西峡县、邓州市和南阳市区内共骗得五位老人金首饰7件,后在逃跑时被巡逻民警抓获。
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峰、李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820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退出了全部赃款赃物,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