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法院实际,避免以案办案,将强制手段与和解手段相结合,在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基础上,巧用心思,创新工作方法,5月26日,一日之内顺利调解执结两起“老大难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有效化解了矛盾,最终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这两件案件都是卧龙区法院潦河法庭的信访案件,一件是排除妨碍纠纷案,一件是健康权纠纷案。该两起案件受案时间不同,事情起因经过也有不同,但承办法官吕明革、谭猛了解案情后发现两案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两案当事人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而且还都是女性。于是,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定于5月26日上午和下午进行调解。
5月26日上午,排除妨碍纠纷案的当事人姚某按约来到法院,当事人双方因下水道排水之事出现矛盾纠纷,且双方矛盾已僵持多年矛盾较深情绪激化,如若不从情理上说服当事人双方应当互谅互让,势必造成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执行难度会进一步加大。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深知只有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和解,才能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邻里言归与好。因此他们以解决双方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次查看现场,出主意,想办法。本着邻里之间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睦相处的原则,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从情、理、法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联合被执行人一起疏通下水道,此案得以彻底执结。当日下午,健康权纠纷一案当事人之母吴某也在约定时间内来到法院,该案原告王某因酒后闲逛在被告门前摔倒而引起纠纷,一个多月以后到医院检查为“左髌骨陈旧性骨折,断端分离移位”,支出医疗费5615元,要求被告赔偿10万元。因原告缺乏旁证,证据不足,现有证据尚构不成证据链条,诉讼请求被驳回。原告一时难以接受而无休止的吵闹不休。承办法官将吴某让进调解室,端上热茶,并对此案进行说法析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从情、理、法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吴某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吴某思想上有很大的触动,逐渐冷静下来仔细考虑。有案例在前,加上法官入情入理的劝说、调解,终于使吴某情绪有所缓解,同意和被告协商解决此案。
随着两个案件当事人满意离去后,时间也到了下午七点多。承办法官看着成功调解执结的两件案件,满意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