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对社会办实事公开承诺
一、文明接待群众和当事人,作到三声、四心、四个一样。即: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听话耐心,处理诚心;男女老少一样,本地外地一样、职务高低一样,熟人生人一样。
二、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各类一审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
三、实行判前答疑和判后释法制度,强化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功能,让当事人明白官司输赢的原由;
四、强化便民诉讼措施。实行基本诉讼知识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五、按照法律规定收取办案费用,收费标准上墙公示,杜绝乱收费现象。继续推行司法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等贫困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原则,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严格执行纪律,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各类执行案件都能得到执行。实施先执行后收费的办法,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七、严肃审判工作纪律,作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严肃惩治贪赃枉法、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人员。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听取意见,作到有访必接。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即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九、司法礼仪落实到位。干警上班一律着法官服,严格按照法官礼仪、程序从事司法活动,避免有让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的言行。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十、全面推行预立案制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深化调解理念,切实达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目的。
二OO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