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9日上午,在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南阳市宛城区汉冶村的崔玉梅将一面书写着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南阳市法院七里园法庭庭长康宏的手上。感谢法庭秉公执法、廉洁公正,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
2006年李伟为与赵子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李伟诉至本院。法院受理后,作出让赵子安还款的判决,赵子安不服,提起上诉。经南阳市中级法院审理,撤销了原判,发回重审。该案发回重审后,由于赵子安于2007年8月11日因病去世后,经原告申请,本院依法追加其继承人崔玉梅、赵海云、赵海勤、赵亚华参加诉讼。经本院审理后又作出了让四被告还款的民事判决,四被告不服,提出上诉。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期间,崔玉梅到南阳市有关部门、省高院、最高法院、国家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到处上访。
七里园法庭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七里园法庭庭长康宏多次召开该案的案情分析会,多次和崔玉梅及其亲属推心置腹的进行谈心,对其和家人进行安抚,耐性细致、不厌其烦地做崔玉梅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并讲解有关的法律知识。最终该案向本院审判委员会汇报后,作出了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该案的处理结果使崔玉梅及其家人十分满意,崔玉梅表示息诉罢访。至此,这起上访多年的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