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官让俺的生活有了着落”

——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继父子赡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1-04-27 16:15:11



    一起长达8年之久历经起诉、上诉的继父子之间的赡养纠纷执行案,4月25日,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终于以和解的方式为此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当年逾七旬拄着双拐的申请人高自军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来的350元赡养款后,热泪盈眶连声说道:“是你们法官让俺的生活有了着落,救了俺的命啊!”

    年逾七旬的申请执行人高自军申请执行高占奇赡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是继父子关系。2003年原告起诉被告,请求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500元,医疗费10元内自负,超过10元部分凭票由被告支付。2004年,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判决被告自2004年10月起每月10日前支付原告生活费150元,原告治病所花费用凭医院票据由被告承担,该判决已生效。2008年5月原告高自军因右腿粉碎性骨折生活负担加重,请求被告增加支付赡养费未果再次将被告高占奇告上了法庭。卧龙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高占奇自2009年1月起,每月支付原告高自军赡养费200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2009年10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2011年4月5日执行局干警马星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高占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是继父子关系,以他们之间的亲情为纽带,处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同时,也考虑到申请人高自军今后的生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执行局长江毅轩还亲自多次接待高自军,督促办案人员尽快结案。此时正值我院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执行干警们深深体会到法律法规、政策机制都要去认真贯彻落实,如果在案件执行工作中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冷漠那就是渎职、失职。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教育以及法律威严的震慑下,4月20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每月28日前由被执行人高占奇将赡养款350元打入申请人高自军的银行卡上。4月25日,执行局干警为落实和解协议执行情况直接找到被执行人高占奇履行本月的赡养款350元(包括每月的赡养费和医药费),并将执行款亲自交到申请人高自军手中,高自军用颤抖的双手接过干警执行来的赡养款后,激动的落下了老泪。至此,一场由继父子引发的多年赡养纠纷案,最终完美和解执结。

责任编辑: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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