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如今到法院打官司还可以监督法官判案呀!”5月18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王先生在《案件流程管理效能监督卡》“当事人评价”一栏“满意”项上打上对号,一边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一边深有感触地说:“别看这小小监督卡,能监督大法官啊!”
为追讨人身损害赔偿金,卧龙区安皋镇的王先生来到法院起诉自己的邻居赵某。在提交完起诉状后,他还拿到了一张“卧龙区法院案件流程管理效能监督卡”。立案庭的同志告诉他,案件审结后可以对办案法官是否遵守廉政纪律、职业道德和审判作风等情况进行评价。“没想到现在打官司还能监督法官办案,这下不用担心法官偏袒对方了。”于是,王先生在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中都细心留意,看能不能挑出“刺”来。但结果让王先生很失望,不管是庭审还是案件结果,都符合法律规定。最后,王先生在“效能监督卡上”“满意栏”打上了对号。
自3月26日起,卧龙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中率先建立了《案件流程管理效能监督卡制度》,目的是实行“阳光审判”,把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摆上桌面,接受当事人的全程监督,对办案法官作出评价。在这张《案件流程管理效能监督卡》上,该院设置了“立案环节是否遵守法律规定”、“是否有乱收费现象”、“是否依法回避”、“当事人人权是否受到侵犯”等问题。该卡还留有对本案法官“廉政情况”的空白格,让当事人双方填写法官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的不足及建议。
卧龙区法院院长乔国和道出了实行这项制度的初衷:“推行案件效能监督卡制度,就是要把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立案时我们将监督卡发给案件当事人,结案后由案件当事人对监督卡上的内容进行填写,并装入卷宗,再由我院专门的评卷机构进行评查。为了防止个别法官弄虚作假,法院纪检监察室还将不定期地回访案件当事人,核对案件监督卡上当事人的填写内容,对不真实的填写内容将严格追究相关法官及办案人员责任,并将此作为法官廉洁自律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在办案过程中,当事人对法官的办案情况最清楚,由他们进行监督,能够促使法官依法办案,廉洁自律,慎言慎行,在这条实实在在的‘高压线’下,每一个法官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法官的司法为民意识才能得到强化。”
该项制度的实施,受到了当事人及律师们的一致好评,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在收到的监督卡上,当事人满意率达到了80%以上,案件服判息诉率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