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8日下午,在卧龙区法院党组会议室,十二位市、区人大代表正在热烈发言,对我院审理的黄运忠诉卧龙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前进经济管理委员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处理意见。
我院审理的黄运忠与卧龙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前进经济管理委员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后,合议庭进行了认真的合议,并准备向院审判委员会提请讨论研究。本案由于争议标的额较大,达4649885元,双方情绪对立,且被告方的群众对此案比较关注,处理不好会引起群众的不满。我院对该案也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调解。乔国和院长非常重视,直接向合议庭询问案情,并提出了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邀请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该案实施法律监督、破解疑难案件的意见。民三庭庭长王庆善接到乔国和院长的指示后,主动向区人大法工委领导做了详细的汇报,法工委主任周建明同志非常重视,认为这是卧龙区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并向区人大主任薛福献同志做了汇报。薛主任表示大力支持。
本次邀请的人大代表,范围广泛,有社区主任、书记、乡镇人大主席、乡镇书记、纪委、政法委的副书记、国税局局长、企业领导等。征求意见前,乔国和院长向人大代表们讲了这次邀请人大代表对个案进行法律监督的想法和意义,并说明法官今天不发表任何处理意见,只听人大代表对该案的看法和处理意见,而且代表们发表的意见经分类归纳总结后,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让所有审判委员会委员了解代表们的意见。乔国和院长的讲话,打消了代表们的顾虑。随后,主审法官向代表们宣读了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案件证据及案件事实,并就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予以回答。代表们根据本案的案情,逐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法院工作人员对代表们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记录并予以归纳、分类。
会后,人大代表们普遍认为,卧龙区法院举行这样的征求意见会,还是第一次参加,形式新颖,反映了卧龙区法院能够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并希望以后还能举行这样的征求意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