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山法庭:柔性调解化企争 护艾纾困促共赢

发布时间:2026-08-14 09:15:45


    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蒲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艾草原料购销合同纠纷,以柔性方式化解商业争端,为产业主体纾困护航。

    原告南阳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耕艾草原料加工供应,与被告南阳某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开展艾草货品供销合作。双方未签订正式书面买卖合同,日常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采购订单、确认货品单价及数量,原告完成供货后出具销货单据,每月在群内推送对账单,由被告财务核对结算货款。合同履行初期,双方合作顺畅。但自2025年下半年起,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货款支付出现拖延,原告多次催要仅收回部分款项。经双方对账确认,截至2026 年3月,被告尚欠货款654262元,原告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全面核查了当事人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采购订单、销货单、对账确认单、催收记录等证据材料,厘清欠款事实。考虑到两家企业均是辖区艾草产业链上的重要经营主体,一纸判决虽能厘清权责,但强制执行会加重企业资金压力,不利于艾草产业市场主体健康存续。承办法官立足保障艾草产业链稳定的角度开展工作,采取“背靠背”沟通与“面对面”会商相结合的分层调解模式,一方面倾听供货企业回笼资金、维持生产的迫切诉求,另一方面了解购货企业经营中的现实困境,向双方释明法律后果,权衡判决与调解的利弊,引导双方跳出对立思维,立足产业长远发展协商解决方案。

    为兼顾分期还款的现实可行性与守约方的资金安全,在主持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建议在还款协议中增设违约保障条款,既给予被告缓冲时间纾解经营压力,也打消原告对分期后回款无保障的顾虑。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被告欠付的654252元货款,自 2026年5月至 2027年2月,每月25日前被告向原告支付65425.2元,共计十期。若被告任意一期款项逾期,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并按未付本金计收逾期违约金。通过合理的违约约束机制,切实保障了履约实效,既为被告企业赢得了宝贵的经营喘息空间,也将和解成果落到实处。 

    此次购销合同纠纷的化解,既是蒲山法庭“一庭一策”精准司法理念的生动注脚,更是“五维双护·艾月安澜”特色司法品牌的鲜活实践。蒲山法庭深耕“双护”品牌内涵,精准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以柔性调解、多元解纷为抓手,护好艾草、月季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基层法庭力量。

责任编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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