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魏锞)“我们已经收到了144万元货款!感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这个大难题!”日前,一起涉企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为卧龙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杨萍团队送来一面锦旗,感谢该团队帮助企业追回了被拖欠10年的货款。
2016年11月,南阳某企业与洛阳某企业签订《加工定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加工产品的数量、单价、总价款等。随后,南阳某企业如期向洛阳某企业交付产品66件,共计2671020元,但洛阳某企业仅支付1309870元货款,剩余1361150元货款迟迟未支付。南阳某企业多次与洛阳某企业协商未果,将其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杨萍团队为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组织原告企业与被告企业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中,杨萍团队了解到,被告企业不支付剩余货款是因为原告企业提供的货物中有一部分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就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数量及相应货款产生争议。被告企业提出双方重新核对货物实际数量及相应货款,但原告企业不愿让步,还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了诉讼保全。有鉴于此,被告企业向卧龙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经法院一审、二审,被告企业的申请被驳回。
面对这种情况,杨萍团队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向原告企业负责人释明诉讼成本与风险,引导其理解对方困境,适当让步,既能快速拿到货款,也能保留长期合作的机会,同时明确告知被告企业负责人拖欠货款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经杨萍团队多次调解,原告企业与被告企业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企业于2026年7月7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企业144万元。随后,被告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了货款支付,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