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开展“冬日暖阳”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6-02-03 09:41:15



    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冬日暖阳”集中执行行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以强有力的司法举措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案例一

    在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中,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罗某之间的赔偿问题,因罗某的刻意躲避而陷入僵局。该案中罗某驾驶电动车超车,不慎将同向骑行的刘某挂倒,导致双方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依法判决罗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罗某却迟迟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尝试联系罗某,但其始终避而不见、行踪不定,给执行工作带来较大困难。执行干警毫不气馁,通过多方走访、细致摸排,最终成功锁定罗某的住处并立即前往。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初入社会的罗某一时手足无措,考虑被执行人年纪较轻、履行能力可能有限等情况,执行干警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将罗某及其父母带回法院,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执行干警从法律后果、经济影响、社会信用和个人生活等多个角度,向罗某及其家人释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可能带来的严重结果,同时也倾听他们的实际困难。经过一番深入交谈,罗某最终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但罗某家庭经济确实拮据,一次性全额支付存在现实困难。执行干警随即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申请人刘某对罗某的情况表示理解,自愿放弃了部分款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罗某父母当场筹措并支付了19000余元,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接过执行款,申请人刘某激动不已,一再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真不容易啊,终于拿到了!谢谢法官这么尽心尽力!”

案例二

    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某曾向张某某提供劳务。经双方结算后,张某某出具了19000元的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其未按期支付。李某某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张某某支付李某某劳务费19000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某仍未按时履行,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某,但其电话不接、行踪不明,一度“人间蒸发”。经申请人提供线索与执行干警持续摸排,最终锁定了张某某的下落,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多番劝导下,张某某依旧表示没有钱还。鉴于其拒不履行的态度,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体检过程中,张某某意识到即将被采取强制措施,态度立即转变,表示愿意再想办法筹款。最终张某某当场履行3000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

    本次执行行动共出动人员59名,目前已依法拘传8人,执行完毕案件4件,促成执行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94713元。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继续以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创新执行机制,用实际行动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努力让每一份生效判决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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