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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马鑫琳 李婕)“闫老师,感谢您为我们解开心结,帮我们解决了抚养孩子的难题。”日前,在卧龙区综治中心调解室里,当事人翟某向人民调解员闫静连声道谢。
2022年,刘某与翟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母亲翟某抚养。然而,两人离婚后,孩子一直随父亲刘某及爷爷奶奶生活,翟某仅偶尔探望,既未按协议履行抚养义务,也未支付抚养费。刘某独自承担家庭生活支出,经济压力巨大,多次要求翟某履行抚养义务,但翟某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刘某诉至法院。
卧龙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团队受理该案件后,指派经验丰富的闫静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室里,翟某抹着眼泪诉说:“谁不想跟自己的孩子天天在一起?可是我收入微薄,只够还房贷,实在没有能力和精力照顾孩子……”听了翟某的诉说,闫静先是对她进行鼓励,然后提醒她应该多抽出一些时间陪伴孩子。紧接着,闫静向刘某详细了解孩子的近况,再三强调“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拥有稳定的生活环境才是最重要的”,劝导双方互谅互让。
在闫静的耐心调解下,刘某表示愿意放下过去的怨恨,给翟某一个机会;翟某承诺待经济条件好转后,一定弥补对孩子的亏欠。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由刘某抚养,翟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