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审判管理

  发布时间:2011-01-30 09:59:19


    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创新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2010年卧龙区人民法院立足于“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目的,创新审判管理制度,采取了五项措施,加强审判管理。

一、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将审判管理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及年度目标考评。

卧龙区法院党组面对法院工作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到了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理清了审判管理与审判、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树立了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核心,人事管理、政务管理要以审判管理的需要为指引的科学管理理念,将审判管理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之中。

二、加强法官思想政治教育,培养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修养。

为了更好的将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推向深入,卧龙区法院党组决定每周六上午分口进行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由一名班子成员授课,从法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到业务技能进行全方位的学习教育培训,通过“谈心式”的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本领。

三、制定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以制度管案,靠管案促管人。

为了实现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卧龙区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卧龙区人民法院政治学习培训计划》、《卧龙区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工作岗位职责》、《卧龙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评议案件职责的规定》、《卧龙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卧龙区人民法院自我约束十六条》等涉及政治学习、审判、执行、司法技术鉴定、案件评查以及廉洁自律等二十多个规章制度。为了解决制度棚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立了以乔院长为组长的全院重点工作落实督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督查、落实工作。切实通过制度的运行管案管人。

四、大力倡导“均衡结案”,以此加强审判效率的管理。

为了破解审判管理中存在的结案不均衡,年初结案少,年终存案多,案件人为扎堆及超审限的问题,卧龙区法院制定了《卧龙区法院均衡结案工作管理规定》,强化院长、庭长的管理责任,注重将功夫放在平时,保证每个季度结案的平衡。通过“均衡结案”制度的落实,全面提速,确保审限制度的落实,提高案件的效率。

五、以班子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排班参加庭审担任审判长为契机,提高审判质量管理。

为了充分发挥领导模范带头作用,提高班子成员的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及时掌握审判前沿的最新动态,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和调研能力,强力推进全院案件质效规范化管理,卧龙区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卧龙区人民法院关于院班子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排班参加庭审担任审判长的规定》,明确规定班子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排期参加各类案件庭审活动,每月直接参与案件办理不少于2次,并作为其履行审判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我院工作的考评和监督范围。

    班子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排期参加(一)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二)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三)新类型案件;(四)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五)所有发回重审案件;(六)有社会影响和群众关注的案件等六类案件的审理,使骨干、专家型人才重返了审判第一线,特别是所有发还重审的案件均要由班子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且在审理之后对原审判及发还、改判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将剖析的意见反馈各业务庭。此项制度为破解发还、改判案件多提供了有效地途径,同时也为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卧龙区法院通过以上五项措施加强审判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案件的质量与效率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2010年全年共审结案件3828件,结案率97.8%,服判息诉率达 95%以上,发还、改判率比去年相比下降1.09%,新审理案件没有发生涉诉信访。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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