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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更迭 执行不停——卧龙区法院开展冬日“豫剑执行”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11-11 09:03:57



    2024年11月7日6时20分,立冬时节,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却早已集结完毕,伴着初冬的寒意开启了他们常态化集中执行的又一天。

    执行无小事,攻坚无休时,“小标的”往往关系着“大民生”。原告李某在被告南阳某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的某小区购买房产,因其外出务工房屋处于空置状态,2023年8月,因排水主管道堵塞返水造成原告李某房屋受损。李某与物业公司对赔偿问题难以协商一致,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却迟迟不履行,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物业公司,敦促其就如何支付赔偿款问题与李某积极协商,希望物业公司主动履行义务。在沟通未果后,由于物业公司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果断向该公司送达预处罚通知书,再次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但该物业公司却对法院的提醒置若罔闻。法律权威不容挑衅,经批准,执行局随即组织干警对物业公司进行搜查。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主动与李某进行沟通,最终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用物业费冲抵部分赔偿款,下余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借钱时信誓旦旦,还钱时却百般推诿”,史某谈起被执行人一脸无奈。这是一个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史某和姬某、白某原是朋友关系,后因生意周转需要,姬某、白某向史某借款90万元。借款到期后却未按约定偿还款项,史某遂诉至法院,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约定姬某、白某分期向史某偿还借款。然而,姬某、白某二人在偿还部分款项后却再次违约,史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11月7日一早,执行干警敲开了姬某的家门。进入屋内,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年幼的儿子、女儿也在家中。“你们是警察叔叔?是来抓爸爸的吗”看着身着制服的执行干警,孩子稚嫩的声音中带着惶恐。“没有没有,我们是法院干警,来找你爸爸问些情况就走的”。干警们连忙安抚孩子。见此情形,被执行人主动承认错误。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未当场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而是传唤被执行人当天到院配合工作。一小时后,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十余万元,并就下欠二十余万元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截止当日,执行干警通过精准发力、合力攻坚,以普法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丰硕成果。共拘传10人,拘留3人,腾退房屋两处,执行到位86.3万元,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震慑。卧龙区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为群众办难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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