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当事人突犯病 法官施救妥处理

  发布时间:2011-01-25 11:11:11


    卧龙区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的办案理念,把“人民法官为人民”落实在执法办案的第一要务之中。日前,七里园法庭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时,被告田某某因情绪激动突犯疾病,法庭工作人员及时施救,妥善处理,使当事人脱离险情,转危为安,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李某与被告田某为离婚纠纷一案诉至我院,我院受理后,七里园法庭承办法官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参加诉讼。原被告到庭后,承办法官首先对原被告进行调解。在法庭主持调解的过程中,大约在当天的9时40分左右,法庭副庭长韩东耕发现被告田某突然浑身发抖,抽搐不止,泪流满面,便赶忙上前搀扶田某坐下,并拨打120。承办法官也赶快上前掐着被告田某手部的虎口穴位,韩庭长给田某喂水。120随后赶到,经过初步诊断被告所患的病是癫痫,120随行医生表示法庭工作人员采取的急救措施很及时得当,并把被告送往南阳万和医院治疗。被告家人对法庭工作人员的救助行为表示感谢,原告及其家属也对法庭的调解工作及救助行为赞口不绝。

    人民群众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政治根基,在今后的工作中,卧龙区法院全体法官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拓宽民意沟通渠道,真正自觉地全面扎实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使命。

责任编辑: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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