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蒲山法庭巧用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共建的交通事故纠纷“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2023年11月29日,赵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南阳市张衡路与独山大道路交叉口东侧右转弯时,与非机动车道上朱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无责任。2024 年3月5日,朱某前往蒲山法庭交通事故纠纷“共享法庭”申请诉前调解,并将赵某以及承保赵某驾驶车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一并列为被告。
案件受理后,该法庭的行业调解员及时核定当事人的诉求。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从法理、情理、诉讼成本等多角度综合分析利弊,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开展“面对面”线上调解,对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指导。经过释法明理和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随后,朱某向驻该公司“共享法庭”的蒲山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该案件从受理调解申请到完成司法确认,共计用时 15 天。
自创建“枫桥式法庭”以来,蒲山法庭作为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专业化团队,构建了保险公司理赔岗驻庭调解制度,本着“谁赔钱谁主动”的工作理念,持续探索诉前调解方式。截止目前,蒲山法庭已在四家财险公司设立交通事故纠纷“共享法庭”,将多元化调解力量前移,为进一步化解矛盾、减少此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