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在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全院干警准时到岗,迅速进入工作模式。该院民事审判二庭李靖玥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为新一年工作“开好头”。
2020年10月起,南阳某物业公司管理的两个经营性停车场先后与河南某科技公司合作,由该科技公司为两个停车场提供智能计费设备和系统化、智能化停车场管理设施,服务费从停车场收费中抽取。依照约定,停车场收费全部进入河南某科技公司账户,每月扣收服务费后将剩余收入支付给南阳某物业公司。自2022年5月起,南阳某运营公司对南阳市城区停车场进行统一管理,由运营公司扣收河南某科技公司的设备服务费、资源费后,再将两个停车场的剩余收入支付给南阳某物业公司。南阳某物业公司遂与河南某科技公司对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的各项费用进行结算,河南某科技公司共拖欠南阳某物业公司停车场费用112489元。南阳某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河南某科技公司以南阳某运营公司拖欠其服务费为由推托不付,双方协商不成,南阳某物业公司遂诉至卧龙区法院,要求河南某科技公司支付本金112489元及利息6496.24元。
案件受理后,李靖玥迅速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组织双方逐一对账。对账过程中,李靖玥了解到被告对案件事实并无异议,但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一时难以付清款项,才以案外人拖欠服务费为由拒绝付款。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有着长期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李靖玥遂本着“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理念,从还款金额、还款方式、逾期利息等方面向原被告双方耐心释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告分十一期向原告偿还欠款。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新篇章。新的一年,卧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