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积极探索“书状先行+当庭宣判” 高效司法便民利民

发布时间:2023-06-30 16:56:00



    日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采用“书状先行+当庭宣判”模式,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开庭前,该院民二庭李靖玥团队法官助理向原告刘某和被告南阳市某服装店发送了买卖合同诉讼指引、要素表,并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质证,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向原告销售产品案件的具体经过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虚构产品性能的欺诈行为等焦点问题交换了证据、发表了意见,确保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有的放矢、越辩越明。最终,在法院“书状先行”的指引作用下,该案开庭前即明确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开庭审理后直接当庭宣判,真正做到让群众揣着问题来,带着结果走。

    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法官助理提前向原、被告双方发放了民间借贷案件要素表格,就此类案件常见的争议焦点为引,梳理了法律关系中的必要待证事实和关键证据。通过诉讼指引,勾勒出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等裁判要素,进而引导诉辩当事人有效、高效地完成“书状先行”。该案在开庭审理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整个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已经充分讨论辩证,主审法官结合适度心证公开进行释明,案件不到一个小时便得以当庭调解。

    类似案例不胜枚举,自去年开始,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该院民二庭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探索适用“书状先行+当庭宣判”模式,快速、高效审理了一批民事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先前,许多案件预计仅举证、质证环节就需要半天时间,现在通过“书状先行+当庭宣判”的审理方法,仅需一个小时就完成庭审,在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有效避免了“程序空转”,大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实现了通过一次审理就能达到“事心双解”的目的。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理念先行,实践检验的方式,持续推进“书状先行+当庭宣判”模式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将“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落实到为人民司法的审判实践中去,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真正把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落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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