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宠物狗抓伤3岁娃娃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今年7月,刚满3岁的小美(化名)在母亲的照看下于居住的小区内玩耍,一只无人牵引的宠物狗突然扑向小美,小美躲闪不及,被宠物狗抓伤腿部。小美的母亲立即将小美送到医院接种狂犬疫苗。物业管理人员排查后得知,抓伤小美的宠物狗是同小区住户王某饲养的。经双方协商,王某垫付了小美接种狂犬疫苗的费用1520元。
出人意料的是,当天晚上,小美突发高烧,家人急忙将小美送到医院就诊。随后,小美的母亲打电话告知王某,小美突发高烧是因接种狂犬疫苗引起的,要求王某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王某支付200元医疗费用后,不再支付。双方就此发生争执,多次协商未果,小美的母亲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医疗费用等共计4125.15元。
承办法官崔迪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虽然标的小,但关系到儿童的身心健康,且当事人双方是居住在同一个小区的邻居,为了维护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责任承担的比例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崔迪向当事人双方详细讲解关于动物饲养、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耐心、细致地分别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使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缓和。最终,当事人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同时,王某主动向小美及其家人道歉,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