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巧妙化解纠纷 父子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2-11-04 08:46:25



    11月2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靳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办案团队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之以忧的工作思路,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圆满化解了这起“父子”纠纷。

    据了解,廉某甲与廉某乙系父子关系,2018年,廉某甲与妻子协议离婚时,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案涉自建民房进行了财产分割。协议约定该房屋由婚生儿子连某乙所有,妻子与廉某甲均享有居住权,但双方若再婚,则不再享有居住权。后廉某甲再婚,廉某乙遂以廉某甲不再享有居住权为由诉至本院,要求其搬离案涉房屋。

    因本案双方当事人系父子,如果不妥善处理,势必会激发更大的矛盾。本着修护亲属关系,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目的,靳岗法庭刘小宁团队在受理该案后,首先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积极地与双方沟通,想要调解方式尽快化解纠纷,但双方矛盾较大,电话沟通难以推进。刘小宁遂决定通过面对面沟通的方式进行调解。

    “哪有儿子告他爸的,你们看看这都是什么事”。“这房子你在协议上写的清清楚楚的,现在你占着不给是啥意思?”刚一见面,父子间就充斥着浓浓的火药味,双方谁也不让谁,情绪激动地争吵着。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协议约定,就应该按照约定搬离房屋,而被告则认为原告作为其长子,将其诉至法院的行为有悖社会常理。刘小宁在充分研判案情和前期电话沟通的基础上,详细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矛盾节点,遂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出发进行调解。针对双方矛盾和关注焦点,刘小宁一一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并分别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耐心的进行劝解疏导。同时,刘小宁给出双方思考时间,当双方冷静下来后,再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办案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原告同意案涉房屋由其父亲继续居住并自愿撤回起诉,被告也愿意在以后生活中与儿子多沟通交流。至此,一起亲情间的矛盾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化解。

    一直以来,靳岗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枫桥法庭”创建活动,积极利用基层优势,切实为群众化纠纷、解难题,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尽最大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解决”,真正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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