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凌晨5点30分,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已整装待发,分团队、小规模集中执行活动正式启动,执行干警们以雷霆之势,迅速奔赴各执行现场。
上午7点,执行干警赶到独山大道中段某小区,对被执行人高某进行拘传。据了解,吴某某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高某经营所需,向吴某某借款40000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吴某某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高某偿还吴某某借款。因高某未支付欠款,吴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彭帅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其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独山大道中段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高某,彭帅向高某说明来意让其配合法院工作,但高某态度十分嚣张,试图摆脱干警讯问,随即执行干警依法对高某进行了拘传。在法院,面对执行干警,高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彭帅积极做高某的思想工作,在反复劝说无效后,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你们咋找到这了?”早上10点,执行干警赶到镇平县平安大道某工地,找到被执行人廉某某。据了解,郭某某、李某某与廉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系朋友关系,2018年10月,廉某某向郭某某、李某某借款54100元。借款期限届满后,郭某某、李某某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因廉某某未如期支付欠款,郭某某、李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彭帅通过网络查控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廉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彭帅多次电话约谈廉某某,但其联系方式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在镇平县平安大道某工地干活。
当执行干警找到廉某某时,廉某某一脸诧异。彭帅积极做廉某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彭帅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廉某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当场将全部执行款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解决。
在本次执行活动中,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执行和解3案,执行完毕1案,拘留3人,执行到位款项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