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日执结欠款案 锦旗感谢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0-09-01 13:00:15


    2010年8月22日上午,卧龙法院在短短二十天的时间里将一起拖欠借款八年的纠纷案件圆满执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月23日,家住洛阳市的申请执行人郭利军为了表示对法院执行干警的感谢,专门做了4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来到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为执行法警送来了锦旗。

    2002年,被告董玉军以家中有急事为由向原告郭利军借款37000元,约定期限为四个月。到期后被告一直未还。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已70多岁高龄的 原告之父郭柏万拖着病体往返于南阳20多次索要欠款依然未果,无奈之下,于2010年4月诉至卧龙区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董玉军支付原告借款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警给被执行人董玉军下发传票及执行通知书,董玉军拒不到庭,电话通知也拒绝接听。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已无和解的可能,且申请执行人家住洛阳市,两地之间相隔较远来回不便,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妥善制定执行方案。多次到被执行人董玉军单位请其领导、同事作董玉军工作,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让其多考虑郭家的困难,另一方面又告之拒不履行判决应负的法律后果。在情、理、法强大的攻势之下,最终,董玉军自觉履行了38800元。至此,这一多年欠款在二十天里就得到了圆满的执结。

责任编辑: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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