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感谢靳法官、刘法官,为了帮我追回欠款,你们不辞辛苦,来回跑了数十趟,太感谢你们了!”12月1日上午,封某拿着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来到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两位执行干警心系百姓的行为点赞。
据了解,封某与袁某系朋友关系。自2014年至2016年间,袁某多次向封某借款共计80万元,后经封某多次催要,袁某仅履行部分欠款,对于剩余部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还款。无奈之下封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袁某偿还封某剩余欠款。由于袁某怠于还款,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靳志刚、刘旭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袁某名下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其名下虽有房产一处,但已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前行查封,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靳志刚、刘旭二人立刻转变工作思路,一方面通知封某留意袁某名下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前往袁某户籍所在地内乡县,对可能存在的财产信息逐一排查。
经多方查找,靳志刚、刘旭对袁某名下尚存的公积金和工资收入予以提取。后得知内乡县人民法院将袁某房产拍卖后尚有剩余执行款,靳志刚、刘旭又立即赶往内乡县人民法院,将执行款及时提取。同时,封某也得到消息,称袁某在西峡县丹水镇租赁有土地,靳志刚、刘旭马不停蹄,再次前往案涉地点。经调查,袁某已将案涉土地转租给杨某,法院依法提取了袁某的租金收入。经过靳志刚、刘旭二人不辞辛苦、奔波多地的努力,该起案件终于顺利执结。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锦旗背后承载的是执行干警们睿智与艰辛,是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认可,也是法院执行干警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诺言的最好体现,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用实际行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