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丁清凌)8月27日,卧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案件,促使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2020年1月28日,温某诉孙某、某物业服务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经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作出由二被告共同赔偿温某147599.16元的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温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某物业公司申请再审。
复查过程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监督团队法官余耀华发现原审程序并无不当,依法驳回再审申请。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余耀华根据案情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大量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温某在赔偿数额上作出让步,孙某和某物业公司积极筹款,一次性向温某支付赔偿款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