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合同纠纷终和解

发布时间:2021-12-20 11:14:45


    本报讯 (通讯员丁清凌)7月26日上午,卧龙区人民法院卧龙岗法庭法官崔迪带领团队干警,驱车40公里来到方城县赵河法庭,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某鞋店自2012年起多次向王某供货,经结算,王某向该鞋店出具了欠条。其间,王某用现金还款1000元,王某认为这1000元是在欠条出具后还的,某鞋店认为这1000元是在欠条出具前还的,双方为此产生了较大争议,欠款也一直没有还。某鞋店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偿还拖欠的货款。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当即决定于7月26日在距离被告较近的方城县人民法院赵河法庭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当天,原、被告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双方矛盾突出,各执一词。庭审中,崔迪对原、被告双方间的纠纷有了更加充分的了解,找出了双方的根本矛盾,只要确定了剩余欠款的具体金额,问题便能迎刃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崔迪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背靠背调解,并劝说双方各退一步,以后还有合作的可能。在法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和劝说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案件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c    

文章出处:2021年7月28日《南阳日报》A4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