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涉财产案件执行效率,及时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决定自2021年11月22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财产处置专项执行周活动。
家住南阳市卧龙路的李某,2015年因工程资金周转,向杨某借款30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经杨某多次催要,李某仅履行部分欠款,对于剩余部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还款。无奈之下杨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偿还杨某欠款。由于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陈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约谈李某,督促其尽快偿还借款,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态度强硬,拒不履行。陈旭通过对李某名下的存款、车辆、房产信息等进行全面查询后发现,李某名下的存款不足以偿还欠款,但其名下有房产一处,因被执行人一直拖延履行,陈旭决定以强制拍卖房产作为案件突破口,针对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当李某得知自己的房产将在网上被挂拍时,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慌忙主动联系陈旭表示想要还钱。2021年11月22日,被执行人李某一次性将执行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杨某,案件圆满执结。
2020年1月16日,邓某驾驶二轮机动车行至梅溪桥西头时,被丁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邓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丁某向邓某支付赔偿款83442.49元。判决生效后,因丁某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徐阁多次约谈丁某,但是丁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徐阁并未因此放弃,一直不断关注被执行人行踪及其名下财产线索状况。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位于南阳市某街道的房产一处。2021年11月25日,执行干警来到该小区,在案涉房产找到被执行人丁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干警徐阁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劝说其换位思考,积极主动履行。最终,在徐阁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家人将执行款筹措完毕,并交付申请执行人,该案件顺利执结。
此次财产处置专项执行周活动,卧龙区法院执行干警共实勘房屋20套,评估房产8套,腾房2处,成交房产5套、车辆1台,执行到位金额9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