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丁清凌 张 冠)5月24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范某,向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韩冬连声感谢。
2017年7月4日,陈某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车辆驶入对向车道,造成范某、王某等多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范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向范某支付赔偿金49352.19元。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仅有一台车辆,遂对该车辆进行查封,但未能实际控制,案件陷入僵局。
今年5月24日,干警韩冬接到范某电话,称陈某及其车辆都在家中后,立即赶往陈某住处,将其依法带回法院,经过韩冬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当天上午,被执行人陈某将筹措的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范某、王某两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