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酒后驾车睡着 拘役4个月

发布时间:2020-09-15 15:14:07


    本报讯(记者 郭浩梅 通讯员 丁清凌 王丽飞)一男子喝酒开车后,把车停到路边睡觉,结果被警方查获。8月23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酒后危险驾驶罪案件,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4月19日晚,刘某和朋友们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沿七一路行驶,次日2时43分,刘某驾驶该车行驶至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后在车内睡着。直至20日7时49分许巡逻民警执勤时,发现该轿车未熄火长时间停靠。经检测,刘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检验含量为141.60毫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刑事处罚,依法均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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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2020年8月26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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