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创业遇疫情 法官耐心劝说终和解

  发布时间:2020-08-12 11:26:59


    “曾法官你好,谢谢你的耐心调解,使企业能维持正常运转,慢慢在好转,在你的鼓励下我又有了重头再来的雄心。”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曾现立刚上班就接到当事人打来的感谢电话,。

    事情是这样的:被告殷某,从部队复员后选择了自主创业,从事旧车回收、食材加工生意。2011年,殷某与某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向银行借款19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6月21日起至2031年6月21日止,并以其房产作为抵押。后由于被告殷某拖欠应还本息200905.25元被某银行诉至法院。

    承办人曾法官收到案件后,并没有简单机械适用法律进行判决,而是考虑到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以及被告殷某自2013年底退伍后,自强不息奋斗创业的情况,且被告自2011贷款以来,虽然偶有还款拖欠的情况,但都及时和银行进行了联系沟通,并及时进行偿还。

    在办案过程中,曾法官多次深入到殷某家中了解其生意情况。在与被告的交谈中,曾法官了解到因受疫情影响,殷某的生意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资金周转困难,拖欠银行两个月的欠款未还,经银行催要也未能及时偿还。在走访过程中,曾法官耐心向殷某辨法析理,说明法律规定。殷某也认识到自己违约的严重性,如果构成违约,不但下欠的余款须一次性偿还,还有违约金、罚息等合计20余万元,后果比较严重。加上疫情有所缓解,生意也刚刚有了起色,一旦判决其违约,对于殷某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影响其今后的生意发展。

    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曾法官将案件当事人双方共同约至法院,进行长达四个多小时的劝解、调和,希望双方秉持互谅互让,面对困难加强理解和支持,共度难关。同时,殷某也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偿还了拖欠款项,并把自己的资金往来明细向银行出示,以证明自己的后继偿还能力。经过不懈的努力,银行方面也认可了殷某的偿还能力,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同意继续履行原协议。

    在疫情防控期间,卧龙区人民法院要求立足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精准施策,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案件背后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越是在特殊时期,越要增强多元矛盾化解手段,做到畅通联系不掉线,办案维权不脱节,全方位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助力因疫情受损的营商环境修复和进一步优化,维护经济有序运行和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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