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丁清凌)只有法官和双方当事人,而没有书记员记录的庭审,这现实吗?4月14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在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交通事故纠纷案,环顾法庭四周,只有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在场,书记员却不见踪影,这是该院首次尝试“无书记员”庭审的一次实战练兵。
庭前,承办法官牛娅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对开庭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意见,在到庭诉讼参与人同意后,对本案实行“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开庭。此次庭审只通过录音录像真实记录整个过程,取消了传统的书记员人工记录。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记录自行形成,全程“无书记员”参与,整个庭审顺畅有序。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在简易案件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民商事案件中尝试使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逐步推进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记录工作,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使司法服务更
人性化、司法程序更透明化、司法过程更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