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但总有人对此抱有侥幸心理,最终为此付出代价。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天一驾校,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危险驾驶罪案,100多名驾校学员现场旁听,深受教育。
撞护栏撞房子 这都是醉驾惹的祸
去年9月27日23时6分,汤某醉酒后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沿231省道自南向北行驶至鸭河工区皇路店镇薛庄立交桥时,撞上道路东侧护栏。事故发生后,汤某竟在车内睡着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巡逻到此处时,发现这辆越野车停放在立交桥上,并与桥上护栏发生碰撞,车辆受损。经交管部门认定,汤某应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汤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检验含量为220.58毫克。按照法律规定和庭审程序,汤某被当庭判处拘役5个月、罚款15000元。
去年9月24日23时55分,孙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四赵线自东向西行驶至卧龙区安皋镇徐坪村大杨庄村路段时,驶出道路撞入路边杨某的房屋内,造成孙某受伤及车辆、房屋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孙某应当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孙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检验含量为187.43毫克。按照法律规定和庭审程序,孙某被当庭判处拘役3个月、罚款一万元。
戴铐子掏票子 给驾校学员上一课
庭审现场,旁听的驾校学员们深受教育,感慨不已。有些驾校学员还当场为孙某算了一笔账:失去自由3个月;自家轿车报废,赔偿受损房屋主人5000元,自己因伤住院16天花费两万余元;驾照被吊销,而且在5年内不能考取驾照……
这两起醉驾案件审理结束后,卧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王慧以《珍爱生命,敬畏法律,杜绝危险驾驶犯罪》为题,给驾校学员们上了一堂法制课,劝诫他们在正式上路前要充分认识到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他人的生命负责。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