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检查互查组到卧龙区法院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16 17:45:46


    为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机关安全保卫,查堵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法院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署高级法院检查辖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和《人民警察警械和武器使用条例》等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各级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由各中院派出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组互查。2010年7月15日下午,信阳中院检查组一行四人,在南阳市中院副院长王振国、司法警察局局长李丙东带领下到卧龙区法院检查,并对我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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