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荆锐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丁清凌
近年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集中速裁、鉴定前置、诉调对接等手段,确保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高质高效化解。 至今,该院共受理道交案件447件,审结408件,结案率达91.28%。
集中化速裁类案专办质量高
2018年4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探索建立“交通事故案件速裁团队”,专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该团队按照“1+1+2”的模式配备人员,即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团队组建后,立案庭实行定向分流,之前分散在各业务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逐步汇集至该团队集中办理。
“交通事故案件速裁团队”在成立之初就突出一个“专”字。团队中,法官助理负责主体资格审核、证据交换质证、审判要素提取等审判辅助工作,为庭审顺利进行打好基础;两个书记员除了承担记录工作外又各有侧重,一个主外负责文书送达、地址确认、公告等工作,一个主内负责电子扫描、开庭排期、卷宗归档等工作;通过辅助工作的剥离和集中高效办理,为团队长腾出更多时间专注于个案的审理、类案的研究,有力促进了裁判尺度的统一,有助于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合理预期,目前该类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3.17%,实现案结事了。
前置化鉴定程序优化效果好
该院制定诉前司法鉴定工作规定,从诉前司法鉴定的案件类型、送达质证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规定。明确对起诉到法院的交通事故案件,涉及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等内容的,实行鉴定前置。同时,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新设司法鉴定前置窗口,指派专人在窗口提供咨询、委托等司法服务,及时解决鉴定中出现的问题。
凡符合诉前司法鉴定条件的交通事故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走诉前鉴定渠道,当事人同意的,鉴定窗口及时立案受理,组织当事人就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双方通过协商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窗口对外委托,并督促及时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束后,交通事故速裁团队负责送达鉴定意见书,并结合鉴定结论引导当事人确立合理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积极理赔,促进双方达成和解。2019年以来,该院道交案件诉前鉴定共135件,鉴定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撤诉的87件,办案周期大幅缩短,诉讼成本大幅降低。
一体化服务诉调对接化解快
继与交管部门建立联调机制之后,该院又创新保险公司常驻服务,努力搭建起道交纠纷一站式联动化解平台。目前,人保、平安、大地等10家保险公司法务人员、理赔负责人每周轮流到法院值班,集中处理与该保险公司有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理赔案件的理赔、调解、质证等工作。
在此基础上,该院设立对接中心、制定工作规范,落实诉前告知、诉中委托、司法确认等工作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渠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保险协会、交管部门等就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意见,促进共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保险公司主动参与,尽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对于无法即时调解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进入法院诉前调解程序解决;对于诉前自行和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经审查出具民事裁定书;对于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提供完整的证据材料后,可当庭调解。团队成立以来,调撤该类案件237件,调撤率达58.09%,有效缓和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简易化审理简案快办效率高
该院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率先使用表格式调解书和附表格式判决书。表格式判决书,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放在前面评理,然后以表格形式列出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数额。在“赔偿项目”表格里,主要分三大部分,一部分是交强险1万元医疗费限额赔偿的项目内容,另一部分是11万元交强险伤残限额的赔偿项目,最后一块是商业险的赔偿比例,金额一目了然、非常清晰。
表格式判决书不仅方便了当事人,法官也是受益者。使用表格式裁判文书,通过“表格式”模板与具体案件信息的结合,能够实现文书即时生成,使案件裁判文书的撰写效率大幅提高,以前制作一个调解书的时间,现在可以制作3个格式调解书。同时,“表格式”裁判文书还能够实现当庭制作、当庭宣判、当庭送达,避免了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奔波之苦,缩短了审判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