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 8000 万元 非法扣押 71 辆车

《南阳晚报》借贷为幌子 实施“套路贷”

发布时间:2019-07-30 09:41:24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 讯员丁清凌)非法放贷 8000 万 元,非法扣押了 71 辆车,这家 实施“套路贷”公司的首要分子 杨某被判处 15 年 6 个月的徒 刑,并处罚金 10 万元。7 月 25 日,卧龙区法院召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 这起涉黑涉恶案件。 张某(另案处理)任法人的 武汉某金融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4 年 3 月,南阳分公 司于 2015 年 10 月成立,被告 人杨某任南阳分公司经理,负 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分公司内 部设立业务部、风控部、行政部 等部门,最终形成了以杨某为 首要分子,以被告人高某等人 为积极参加人员的恶势力犯罪 集团。 南阳分公司自成立之日起 就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实施“套 路贷”犯罪行为。该公司业务 员向社会招揽不特定的客户, 无车辆抵押或有车辆抵押进行 放贷,以从中收取居间服务费、 GPS 安 装 费、家 访 费、贷 款 保 证金、手续费等费用为主要收 益。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以 不允许客户阅览合同、不允许 客户自留合同、隐瞒贷款实际 利率、隐瞒违约后高额违约费 用等方式不告知客户真实的合 同风险,欺骗客户快速办理贷 款业务,且擅自抬高贷款本金 额度,隐瞒居间费用,采取利息 差 的 方 式 向 客 户 逐 月 收 取 费 用,致使贷款客户在不知情的 情况下支付了远高于业务员所 介绍的费用。且该公司采取窃 取车辆、暴力收车等方式对违 约客户的车辆非法控制,并以 此为要挟条件,肆意索要收车 费、高 额 违 约 金、滞 纳 金 等 费 用,敲诈客户钱财。自南阳分 公司成立以来,共计非法放贷 8000 余万元,非法扣押客户车 辆 71 辆。 被告人杨某、高某等 16 人 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了较为固 定的犯罪组织,经常纠集在一 起 ,以 暴 力、威 胁 或 者 其 他 手 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 寻衅滋事犯罪活动,造成较为 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 罪集团,被告人杨某为首要分 子。卧龙区法院审理后,以敲 诈 勒 索 罪、寻 衅 滋 事 罪、诈 骗 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有期 徒刑 15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人 民币 10 万元。其他被告人分 别被判处十一个月至六年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 截至目前,卧龙区法院共 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 18 件,一 审审结案件中,判处 5 年以上 重刑人数 22 人,起到了打击一 案、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目的 和效果。④5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9 年 7 月 29 日 南阳·法苑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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