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有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卧龙区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利用周六休息时间,提前对一批小标的案件线索进行摸排,开展了自“执行办案百日竞赛”专项行动以来的第十次集中执行活动。
2019年6月22日凌晨五点半,冒着略带凉意的细雨,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80余名执行干警已集合完毕,随着执行局局长常皓的一声令下,全体干警分为8个小组,快速有序的分乘二十多辆警车分头行动,对40余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查控和拘传。
凌晨五点五十分,执行干警来到独山大道某小区内,在申请执行人秦某的帮助下,找到了正在晨练的被执行人杨某并对其实施了拘传。秦某与杨某原本是朋友关系,2016年1月,杨某因急需用钱向秦某借款10000元,后秦某要求杨某还钱时,杨某却屡屡推脱不还,无奈之下秦某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要求杨某归还10000元欠款,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秦某的诉请,但杨某扔拒绝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对杨某进行了司法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次行动中,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秦某提供的信息,找到了杨某并对其实施了拘传。杨某被拘传以后,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直到被告知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被司法拘留后,杨某态度才有所转变,让其朋友将案件款送到了法院,该案执行完毕。
早上七点多钟,执行干警又来到位于北京大道的一处集贸市场,将刚刚准备开门经营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2017年,李某因自家房屋需要翻盖,找到了比较熟悉的包工头龚某,双方商定好相关事宜后,龚某组织人手对李某的房屋进行了施工。工程结束后,李某却一直以房屋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龚某遂起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卧龙法院判决刘某支付龚某工程款五万余元,刘某不服提起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活动当天,执行干警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因刘某拒绝履行且态度恶劣,承办法官决定对刘某实施司法拘留,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刘某被送进了拘留所。
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训诫,向他们告知了执行相关法律规定,讲明了当前执行形势,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让他们明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家人无光、朋友疏离的道理,使他们端正思想,树立不能赖、不敢赖、不愿赖的意识。通过训诫,部分被执行人意识到了赖账不还的严重性,当场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经过一天的奋战,本次行动共拘传30人,拘留6人,达成执行和解9案,执行完毕16案,实际执行到位款项749228.38元。